首页 > 院部动态 > 正文

院部动态

文法学院与山东舜天(烟台)律师事务所举行实习基地签约挂牌仪式

时间:2024-03-13   作者:吴淑霞   编辑:陈秀慧   文章来源:文法学院   点击:[]

3月7日下午,文法学院与山东舜天(烟台)律师事务正式建立教学实习基地与就业实习基地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启了双方在法学教育与实践领域的崭新篇章。文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曹钊庆、常务副院长林莎,法律系主任吴淑霞,法学教师张晶、沙家辉以及辅导员梁丹老师悉数出席。山东舜天(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左杰、高级合伙人刘鹏飞、李晓鹏、夏伟杰以及马晓霞、张璇律师等团队成员也共同见证了这一重要时刻。


FFA5


左杰首先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律所的发展历程、业务特色以及当前的人才需求。他热切地表示,律所期待与文法学院深化合作,共同培养具备实务能力的高素质法学人才,并欢迎文法学院的优秀学子前来实习,为律所注入新的活力。

曹钊庆对律所的盛情接待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文法学院的办学理念和专业特色。他强调学院致力于培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希望与律所共同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林莎对律所的高度支持实习基地的建设表达了衷心的感谢。她表示与知名律所一同搭建教学实习基地与就业实习基地是培养新时代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

吴淑霞分享了法律系在新法科建设中的创新实践,包括双师师资联合培养、学生实习实践以及实务专家进课堂等举措。双方在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实务专家与高校教师的双向交流,共同培育应用型法治人才、学生高质量就业等方面达成了共识,并在热烈的气氛中举办了签约和挂牌仪式。

此次签约挂牌仪式进一步拓宽搭建了校企合作的平台,为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奠定良好基础。





烟台理工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  传真:0535-6915078   招生咨询:0535-6915009  鲁ICP备17042781号-3    鲁公网安备 370613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