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淑霞始终坚守教育初心,努力做学生的“经师”。她深知,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是不竭之泉。为此,她坚持不懈地大量阅读本专业文献,时刻密切关注前沿理论和社会动态。积极认真地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引,精心雕琢自己的教学工作,力求不断完善自我。在教学过程中,她严格遵循认知规律,认真备课,深入钻研大纲和教材,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授课。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她更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升,不断深入学习所任学科理论。通过听课等活动,虚心向其他优秀教师学习,坚持终身学习的理念,持续精进,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也正因如此,她多次荣获学院“师德标兵”“学生最喜爱的老师”称号。2016年8月起,吴淑霞开始参加法律实务工作,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至今。2018年5月起,她又担任烟台仲裁委员第六届和第七届兼职仲裁员。兼职律师实践和仲裁实践业务的积极参与,让她能够进一步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理论指导实践,而实践又反过来提升对理论的认识,进而提升了她的业务水平。同时,课堂之外,自2017年开始,她连续7年指导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指导老师。她指导的实践队曾获得村土地利用规划志愿服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项行动入围团队等荣誉。
吴淑霞还用心爱心育人,全力做好学生的“人师”。“经师易得,人师难求”,“办案就是办理别人的人生”,培养高素质德才兼备的应用型法学人才是法学教育的首要目标。在课堂教学中,她积极践行课程思政,巧妙地将法学教育课程与思政元素融合。带领学生学习宪法时,讲述爱国统一战线时融入爱国主义教育,讲述政党制度时详细解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作用,研读宪法基本原则时解读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等等。在讲授行政法过程中,结合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来论证行政法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等内容。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空中课堂”特殊时期,她结合疫情时政,精心设计教学内容,结合疫情期间发生的法律现象,分析典型案例,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课堂之外,她密切关注学生的发展,认真回应学生的各种疑问。无论是当面交流,还是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她都耐心解答。学生的疑惑涵盖自身职业规划、四年学习计划、学习方法、个人成长、就业选择等各个方面。在每一次解答中,她引导法学生对法学学科、法学职业乃至生活的这个社会和世界形成更丰富、完整和独立的认识。每当阅读评教系统里学生肯定和认可的好评信息时,看到短短几行字的问候和祝福时,收到学生考研、法考等报喜的好消息时,她都能收获满满的做教师的幸福感、成就感和自豪感。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她深知精通学科专业知识是基础,涵养德行爱心育人是责任,也是使命。
吴淑霞以服务育人,结出累累硕果。从教以来,她一方面作为法学岗位任课教师教学育人,另一方面通过担任班主任带班和教学管理岗位来服务育人,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班主任,她发现学生对老师的热爱,会产生神奇的教育实效。学生因对老师有好感而自觉尊重教师的劳动,甚至发展到对该教师所教课程感兴趣,确实体现了“亲其师,信其道”的效果。自2015年以来,在教学管理岗位上,她致力于积极服务教学组织管理工作。除了常规的教学管理工作之外,她主持修订法学本科和专升本科的人才培养方案,始终以职业胜任力为导向,积极探索法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机制。在师资建设方面,她注重与法律实务部门开展长期合作共建工作,与周边院校、实务部门积极联系协调。每学期从烟台大学、滨州医学院等周边院校邀请理论专家教授知识产权法、民事诉讼法等核心课程,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邀请实务专家进课堂,讲授刑事代理实务、模拟法庭、民事代理实务、法律文书写作等课程,成功打造了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特色师资队伍。课外,她积极定期举办法学专业品牌特色活动,如模拟法庭、与宪法同行演讲比赛、“弘宪之辩”辩论赛等活动,致力于培养法学生的法律思辨能力、口头表达和文书写作等能力。她高度重视学生的互联网加和挑战杯大赛等,指导学生参赛,同时担任学校挑战杯大赛评委。她重视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学生面向社会,实证调查社会关系,这不仅有助于对法律这一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深入理解和学习,同时也提升了学生的动手和理论联系实际等综合素质能力。
教育是“爱”人的职业,吴淑霞坚定地表示,新时代要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继续开拓耕耘,在教育的征程上永不停歇。
吴淑霞,1980年11月出生,民盟盟员,从教至今17年,副教授,现为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山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烟台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创新创业导师库专家,莱山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兼职律师、兼职仲裁员。
送稿日期:9月26日 审核人:曹钊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