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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两项教学成果获第七届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时间:2014-07-12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点击:[]

近日,从《关于公布2014年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鲁教师字〔2014〕12号)获悉,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精神,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在各市、各高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共确定2014年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99项。其中,由我院院长于光辉主持的《“1+4”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平台的构建与实践》,党委书记、副院长李相然主持的《独立学院“一体两翼”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两项教学成果喜获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获奖数量位居同类院校首位。

我院院长于光辉主持的获奖成果《“1+4”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平台的构建与实践》,就我国传统教育模式中存在的“填鸭式”接受知识及机械训练提高应试能力,很难实现对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乃至创业能力的培养,如何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实践教育等问题,构建了“1+4”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平台。即一个“课内实践教学主平台”,四个课外创新创业实践辅助平台(一是“大学生就业创业试验园平台”、二是“科技创新实践平台”、三是“职业资质认证培训平台”、四是“社会实践锻炼平台”)。四个辅助平台建有各自相互独立的运行机制和学分量化认证体系,同时四个辅助平台间及辅助平台和主平台相互融通,共同促进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该平台历经四年的探索、研究和实践,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大幅提高,涌现出许多典型案例,受到国家、政府、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与支持。

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相然主持的的另一获奖成果《独立学院“一体两翼”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以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为例,对独立学院的实践教学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提出并实施了“一体两翼”的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改革新模式,将独立学院的实践教学划分为“一体”―实践教学主体(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内容和职业资格培训内容改革)、“两主翼”―创新实践翼、创业实践翼,“两侧翼”―管理体系翼和保障体系翼,研究了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践、实践教学主体的改革方法、课外创新实践的改革方法、课外创业实践的改革方法。针对独立学院实践教学现状,构筑了全新的“234”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即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改革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强化实践教学,精练理论教学;将实践教学环节划分三个层次:校内实践教学、校外实践教学、第二课堂与社会实践体系;实践教学的四大模块:实验类模块、实习类模块、设计类模块和创新类模块,三个层次的教育实施全部贯穿在四大模块的教学过程中。以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为基础,创造性地建构了“六位一体”学生能力培养体系,即建立教学计划内实践教学体系、课外创新实践体系、课外创业实践体系、职业资格培训体系、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实践教学保障体系“六位一体”共同工作的学生能力培养体系。这些体系应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的人才培养,教育教学质量有大幅度提高,培养出一大批优秀学子,获得许多国家、省各级奖励,社会及媒体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取得了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的成果。

我院历来重视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工作,近几年积极组织院级特色专业、教学研究、优秀课、精品课、各级质量工程项目等的立项评审工作,通过这些举措大大激发了教师投身教学的热情,加快了成果的转化,为提高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学院将结合本院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深入研究此次获奖的成果,加大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推动我院教育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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