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贫困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10月9日下午,学院召开2014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各系党团书记、负责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辅导员参加,院党委副书记李荣梅主持。
本次奖助学金增加了学习进步奖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两项。会议要求各系部要坚决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开展工作,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注重方法,杜绝截留、挪用及重新收回二次分配,也杜绝让受助或获奖同学进行带有强制性质的捐助。国家助学金要严格依照标准和名额评审,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学院专门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各系成立了由党政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奖助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结果将通过班级、系部、学院三级公示,增强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确保了2014年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