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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时间:2014-11-03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点击:[]

10月31日上午,院党委组织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学习,特邀文法系民商法专业教师董新红从专业角度和学院实际,对依法治国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与解读。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及学工部、团委、武装保卫部等职能部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副院长李相然主持。

董新红老师结合自身专业研究和个人体悟,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要内容和教育部一系列文件精神进行解读,并对我国法治建设历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她指出,依法治国关系到每个人,关系到民生,依法治国落实到学校就是要依法治校。对学院来讲,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制度规范的教育,更应该是一种法治理念的灌输和培养。学院发展要依法而行,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养成法律思维习惯和依法办事习惯。董老师还对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李相然书记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全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并对依法治国的具体举措进行了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院师生要深刻认识全会重要地位,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推进我院依法治校进程。李书记就我院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理论学习,提高依法治校、依法办学能力,增强全院师生的法治思维;二是强化法治理念的灌输和培养,把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理念贯穿于办学全过程,真正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三是进一步完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合理合法并便于执行;四是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抓好工作落实,把依法办事与学院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

会上,武装保卫部部长徐宝军传达了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局高校安保工作联席会议内容;学工部部长杜希成对高校辅导员专题远程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并对学年综合测评工作进行总结。

张卫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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