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学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党建与学生工作例会,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党委委员,各系党团书记、副书记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与会,党委书记、副院长李相然主持会议。
会上,李相然书记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李书记强调,新《准则》和《条例》是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也为全体党员树立高尚道德追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提供了重要指引和基本遵循。
李书记强调,学习《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三点意见:第一,深入学习,融会贯通,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李书记指出,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学深悟透,做到知敬畏、守纪律、讲规矩。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崇尚纪律、遵守纪律的浓厚学习宣传氛围,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第三,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结合学院“管理建设年”工作实际,督促学院工作纪律、规章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每一个环节扎实推进。
李书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领会《准则》和《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与学院具体工作真正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树立道德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以优良的党风带动学院优良的校风,促进学院发展再上新台阶。
张卫静